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为了做好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照《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校研〔2020〕47号),根据我院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成绩优异,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发展潜力突出。
二、评定范围
参评对象为我院2018年9月以后入学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不包含定向委培研究生、出国联培学生、超出基本学制的研究生及休学学生等。
三、程序及要求
1.各研究所成立评定小组,按照《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附件1)和研究所关于学业奖学金的补充细则评出获奖学生名单。
2. 各研究所汇总审核奖学金评定情况,于2020年10月9日上午10:00前提交《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交至院办307,电子版发送至hxygz@lzu.edu.cn。
3.10月9日-10月12日评奖结果进行全院公示。
4.10月13日进行统一系统录入。
5.10月14日材料上报学校,经学院、研究院审核、签章后报党委研工部。
6.学业奖学金的成果计算为2019——2020学年,已参评过并获得本年度国家奖学金的成果,或前一年度参评过学业奖学金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7.未尽事宜请联系:李婷,联系电话:8912579。
附件1: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2019修订).doc
化学化工学院研工组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