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启动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研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8 18:17:52 点击量:


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校研[2014]42号)、《兰州大学研究生助研工作管理细则(试行)》(校研[2015]17号)文件的要求,根据校党委研工部的统一部署安排,现启动我院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研津贴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线下工作

即日起至5月20日中午,导师配套经费划转。导师按照财务转账要求进行拟配套经费的划转工作,将配套经费划转至助研津贴个人专用账户。内部转账单可以自助投递或交至财务大厅(助研津贴账户号可登陆系统查看,无助研津贴账号的新晋导师建议前往财务大厅办理)。

(二)线上工作

通过智慧研工系统完成,登录地址:http://yjsxg.lzu.edu.cn/lzuygb/login.html(需用电脑登录操作,推荐使用最新IE或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请调整为极速模式),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助研津贴系统线上申报操作指南》。

1.学生申报(即日起至5月10日)。学生登录“智慧研工”系统进行助研津贴岗位申报以及在研项目信息的填写,申请错误可以删除记录后重新提交。

2.导师审批(5月21日至5月22日)。导师登录系统进行助研岗位审批以及岗位津贴配套额度的填报,导师需在此环节前完成配套经费的划转工作,若导师助研津贴账户余额不充足的,将无法完成审批(账户余额5月20日下午由研工部统一导入,届时可在系统查看)。

3.学院审批报送(5月23日)。学院审批助研津贴名单,提交研工部审核。

4.研工部审核制表(5月27日前)。研工部审核全体助研津贴名单,制作配套经费统一划转名单以及助研津贴发放名单,报送财务处。

二、经费划转说明

(一)导师配套经费的划转工作需按照学校财务处、相关科研项目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需要划转的经费项目包括助研津贴中导师承担的部分和学校不配套部分的全额助研津贴。

(二)本次划转的助研津贴经费涵盖时段:2020年3月-2020年8月,具体配套月份由导师个人决定,并请按照实际配套额度进行划转毕业年级研究生的助研津贴学校按照实际在籍月份进行配套。延期毕业研究生的助研津贴按照导师配套情况进行发放,学校不予配套。导师按照研究生实际参与科研情况进行助研津贴的启动,是否启动以及具体配套标准由导师自主决定。

(三)学校为每位研究生导师每年级配套3个博士(硕士)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校外兼职导师不享受学校的配套政策。超出配套范围的助研岗位,由导师全额承担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

三、其他说明

(一)按照简化流程、安全有序的原则,学生申请、导师审批一个学期操作一次即可。

(二)学生可按实际情况向所在助研岗位的导师提出申请,不强制要求必须对应研究生综合系统中的本人导师。

(三)导师审批环节需由导师个人系统账户进行助研岗位的审批,系统未设置所在单位代审批功能

(四)导师临时启动或停止助研津贴的,在每月15日之前进行系统提交的,从提交当月执行;16日及以后的,从提交下一个月起执行。同一批次内,一个研究生只能申请一次助研岗位,且岗位津贴标准一经导师设定上报则不得变更。

(五)助研系统初次上线,如有遇到关于系统的任何问题可随时联系学院研工组,电话8912579(李婷),邮箱hxygz@lzu.edu.cn。学院将及时反馈研工部联系技术人员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

助研津贴系统线上申报操作指南.docx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20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