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发布日期:2019-11-29 10: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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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开展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工作的通知》(校人〔2019〕199号)和《兰州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实施办法(试行)》(校人〔2019〕197号)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经本人申请,实验技术系列高级专业职务聘任答辩委员会讨论决定,拟聘任下列人员到其他系列相应技术岗位,名单如下:
五级:丁生龙
六级:应 卫
八级:齐奉明
九级:胡国文 王 琪 祝新月
现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11月28日—12月2日,
邮箱:hxhgxy@lzu.edu.cn,电话:13893293377 8912589。
化学化工学院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