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退学处理预通知书公示送达(一)
发布日期:2024-04-01 0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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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尚链(学号:320150912121)同学:
你因个人原因于2019年3月休学(校教发〔2019〕34号),休学期满后一直未办理复学手续。学院曾多次联系你办理复学手续但均未收到反馈。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兰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校教〔2014〕1号)第四十三条有关退学的规定,应予退学,学校向你发出退学预处理通知书。
因无法联系到你本人,现以网上公示方式送达。
对退学处理预通知书,你有向学院提出陈述、申辩的权利。请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行使陈述、申辩的权利。逾期视为你放弃权利。
公示期:2024年4月1日至4月8日。
联系人:梁娟
电话:0931-8912589
公示期内未联系则视为公示送达。
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