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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阳光下操作:化学院高质量完成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发布日期:2014-04-23 00:00:00 点击量:

在研究生院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化学化工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于417日顺利完成。本次招生复试工作由专业笔试、化学实验技能考核、面试(英语口语及听力、专业知识等)以及体检等环节组成。复试结果已在化学化工学院网站公示。

纵观本年度招生复试的全过程,整体工作呈现了“两提高三强化”的特点:

生源质量逐年提高。据统计,2014年化学院拟录取182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含推免),21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其中,来自985211工程院校的学生为131人,占总招生人数的64.5%,生源质量比上一年度有大幅度提高。

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学院党政领导对招生工作高度重视。在招生复试过程中,院党委书记张跃进、院长刘伟生带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亲临复试场所,监督、指导复试工作,现场解决复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同时,学院纪委委员全程参与招生复试的各个环节,保障了复试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为了能真实考察考生的实验动手能力,学院不惜人力、物力、财力,坚持将考生送到榆中校区综合化学实验楼,参加化学实验技能考核。同时,党政联席会决定,学院所有硕士研究生导师均参与招生复试工作,为选拔优秀生源把关,为选择具有科研潜力的考生出力。

强化“守规定、抓细节、重流程”的工作安排。为了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平稳进行,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刘伟生于3月中旬主持召开招生复试专题工作会议,对本年度招生复试工作进行统一部署,重申招生纪律,强调招生复试过程中的各项规定。为进一步抓好细节,保障流程的科学性,会议通过了《化学化工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办法及复试安排》。

强化“总负责制与环节负责制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在招生复试过程中,学院采取招生总负责制与一环节一负责制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对招生复试工作总负责。招生复试的每个环节,都由学院任命的多个负责人各司其职。各环节负责人不仅要对本环节的招生复试工作负责,还要收集本环节遇到的问题,上报学院及时协商解决。

强化“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在招生复试过程中,学院对每一位考生严格要求、平等对待。如在参加实验技能考核时,本校考生不得穿戴具有兰大标识的服装;在参加笔试、面试时,不得向评委老师主动透露本校学生的身份等。在招生复试的各个阶段,学院均向考生公布了各项信息。专门设置招生热线电话,方便考生咨询。考生报到实行联合办公,在联合办公点张贴有关复试的各项信息和温馨提示,供考生及时了解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