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动态

化学化工学院2020年寒假及春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13 10:24:23 点击量:

重点实验室、各研究所及中心:

 

2020-2021学年寒假及春节假期即将来临,为有效应对岁末年初安全事故高发态势,确保我院各项工作安全有序,特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实验室在放假前要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集中上缴处理废液、清空其他废弃物、安全存储危险化学品、更换用空的灭火器瓶和消防沙桶、检查值班记录和台账、做好实验室内卫生清洁工作。

2.学院将对我院全部实验室开展假期前安全大检查,检查标准为《兰州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及隐患,要求在放假前全部完成整改。

3.在学校正式放假前(1月18日),全院各科研实验室完成自查和学院、学校安全检查后,最后离校学生在离开实验室前,到第二化学楼值班室,登记假期实验室关闭和开启日期、紧急联系人信息,经学院安全人员检查实验室,确认符合学院安全要求后,方可关闭实验室。

4.第一化学楼和第二化学楼定于2020年1月24日至30日封楼。封楼期间,实验楼通风系统、水泵等服务设施将停止运行,楼内不允许人员进出以及开设实验。

5.寒假及春节放假期间,实验室如无人使用,所有电器(除冰箱冰柜外)不得接电,通风橱玻璃柜门应拉下,气瓶、液氮容器等要关好阀门、固定存放,挥发性试剂要放入通风橱或带有通风功能的药品柜,实验室内不得存放有安全隐患的物品,门窗等要紧闭以防管道冻裂。

6.假期继续使用的实验室,各研究所及实验室负责老师作为主要责任人,要加强对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谁使用、谁负责”落实到位。各实验室将假期继续使用实验室的教师、学生的联系方式在第二化学楼值班室备案留存。实验室负责教师要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和安全风险交底,配齐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用品。实验人员要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操作记录、实验试剂使用记录和实验室安全记录;要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保证实验过程不离人,杜绝无人值守现象;严禁开设过夜实验和单人进行危险实验操作,严禁在实验室内过夜留宿,严禁将非我院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对电瓶、充电宝进行充电,手机充电时必须有人在场。

7.寒假及春节期间,实验内容如涉及剧毒、易爆等高危操作,实验者要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实验过程和风险程度,由实验室负责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后签署意见后,送学院305办公室备案。

8.化学楼内供水、供电、供暖设施,公共区域安全,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废液仓库,气瓶仓库,消控设施等,由学院后勤安全小组负责巡查和隐患整改。

9.做好防盗准备。寒假期间实验室内不得存放个人贵重物品,出入要及时锁门,寒假及春节期间,化学楼实行门禁刷卡进入,非我院人员因公出入,须在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

10.后勤服务及应急联系方式

后勤物业:王乃忠13893368856

电工电路:汪建新13893350248

电梯消防:安聚成13038787266

门禁监控:樊绍凯13619391904

易制毒品:张世平13993173530

废液回收:兰景凤13359478885

气瓶干冰:薛邦贵13893479286

仪器施工:余建华13893248009

安全应急:李  斌18993168268

第一化学楼值班室:8912095

第二化学楼值班室:8912597

 

 

化学化工学院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