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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19—2020学年研究生校友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4 00:00:00 点击量:

 

全体研究生:

为帮助和鼓励我院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顺利完成学业。现将2019-2020学年研究生校友奖助学金评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全日制在籍研究生,不包含在职、委培、定向生;其中博士生修学年限不超过4年,硕士生修学年限不超过3年。国家公派出国的研究生,在国外期间不参评该奖项,回国后按照相应政策参评。

二、评选项目及名额分配

(一)有治关爱奖学金

2名,5000元/人。

(二)有治关爱助学金

10名,2000元/人。

(三)正铭助困助学金

2名,5000元/人。

三、评选时间和程序

(一)申请阶段(1114日-1118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1118日中午12:00前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交至院办307,电子版发送至hxygz@lzu.edu.cn,邮件命名为“姓名+××××(奖)助学金申请”。

1. 校友奖助学金申请书,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2.校友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3.校友奖助学金评定名册》(附件2),仅需电子版一份;

4.申请有治关爱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本年度发表的论文(首页)复印件或其他科研成果证明一份,仅需纸质版(需备注文章分区与影响因子)

(二)评审阶段(1118日-1119日)

学院研工组成立评定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获奖获助学生名单,同时通知受助学生填写相关材料(感恩材料)。

(三)学院评审公示阶段(1120日-1122日)

评审结果通过学工网和学院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相关材料报送各个评审委员,并召开颁奖大会,颁发证书和奖金。

四、评定要求

(一)已获得国家奖学金、校友和企业类奖助学金者,不再参评本年度校友奖助学金;

(二)无故未参加学院相关活动者(考勤以研工组记录为准),不能参评;

(三)以宿舍为单位,存在安全隐患被学校检查发现并进行相应处理者或被学院检查发现通报批评三次以上者(包含三次)取消该宿舍全体学生当年评定资格;

(四)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违背学术道德行为者,或在科研工作科研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者,不能参评;

(五)担任研究生干部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六)家庭有如下特殊情况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本人或家庭人员患重大疾病;孤儿或单亲;家庭遭受自然灾害;家庭遭受其他重大变故者等;

(七)资助的学生,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受资助资格,并保留追回助学金的权力,同时将结果通报校友:

1.受到国家法律、学校纪律处分;

2.生活不节俭者;

3.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生活状况,弄虚作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4.不愿意参加公益活动和志愿活动者;

5.其它不符合资助宗旨的情况。

(八)受助学生须努力学习,勤俭节约,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协助学院做好感恩励志盛典等活动,并提交感恩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此材料发送截止日期1128日,未发送材料者不予审批发放校友奖助学金。

 

附件1:校友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校友奖助学金评定名册.xls

附件3:感恩材料书写规范.doc

 

 

化学化工学院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