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9 08:46:48 点击量:

化学化工学院团学组织各部门、各年级团总支(团支部):

依据《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办法》,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推动事业发展,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19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团委发〔2020〕7号),团委决定开展2019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表彰类别

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优条件

根据《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依据》,结合《化学化工学院团委学生会五四评优考核条例》有关规定评选。

三、评选办法

1、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员、兰州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

由本人申请、学院团委择优推荐1人校团委组织评审小组以答辩为主要考察方式进行现场评定分别确定10位正式候选人名单

2、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由本人申请,所在团支部、团组织择优推荐。本科生请通过学工系统提交材料,研究生需要填写电子版材料。名额分配见附件1。

3、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从团支部达标升级考核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和表现优秀的“四星级团支部”中产生,考核结果向学校推荐3个参评单位(团支部总数的10%)。

4、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根据团支部达标升级的考核结果,从“五四红旗团支部”中推荐1个参评,“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须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支部活力得到有效激发,组织力显著增强。

五、工作要求

1、本科生团员请通过“智慧学工”系统(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88:30-4月1818:00)进行申报(流程:资助申请-2019年度“五四评优”批次-对应项目名称-线上填写申报表-以附件形式上传“主要事迹材料”),同时各年级团总支、院团委各部门请填写各奖项汇总表(附件3),并将电子版于4月1718:00前发送至hxtw@lzu.edu.cn。

2、团组织研究生团员请按类别填写评优表彰申请表(附件2)并撰写主要事迹材料,并将电子版于4月1718:00发送至hxtw@lzu.edu.cn。

3、各团学组织、团总支、团支部须把握“评优有依据,公平又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定工作。

望各年级团总支、团支部,各级团学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本年度评优工作


附件1:化学化工学院2019年五四评优名额分配.doc

附件2:评优表彰申请表(团组织、研究生团员适用).docx

附件3:各奖项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4:主要事迹材料说明.docx

附件5: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依据.docx

附件6: 化学化工学院团委学生会“五四”评优条例.docx



化学化工学院团委

2019年4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