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中国核动力奖助学金”以及“正大天晴爱心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2 12:17:06 点击量:


全体研究生:

为帮助和鼓励我院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顺利完成学业。现将2019年“中国核动力奖助学金”以及“正大天晴爱心助学金”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全日制在籍研究生,不包含在职、委培、定向生;其中博士生修学年限不超过4年,硕士生修学年限不超过3年。国家公派出国的研究生,在国外期间不参评该奖项,回国后按照相应政策参评。

二、评选项目及名额分配

(一)中国核动力奖学金

1名,6000元/人。

(二)正大天晴爱心助学金

7名,4000元/人。

三、申报材料

(一)中国核动力奖学金

1.《兰州大学研究生“中国核动力奖助学金”评定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2.《“中国核动力奖学金”评定汇总表》(附件3),仅需电子版一份。

3.科研成果证明(文章首页或专利证书),仅需电子版一份。

(二)正大天晴爱心助学金

1. 《兰州大学研究生“正大天晴爱心助学金”评定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2.《“正大天晴爱心助学金”评定汇总表》(附件4),仅需电子版一份.

四、评选时间和程序

(一)申请阶段(11月22日-11月25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11月25日中午12:00前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交至院办307,电子版发送至hxygz@lzu.edu.cn,邮件命名为“姓名+××××(奖)助学金申请”。

(二)评审阶段(11月25日-11月26日)

学院研工组成立评定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获奖获助学生名单,同时通知受助学生填写相关材料(感恩材料)。

(三)学院评审公示阶段(11月27日-11月29日)

评审结果通过学院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相关材料报送研工部。

五、评定要求

(一)已获得国家奖学金、校友和企业类奖助学金者,不再参评本年度校友奖助学金;

(二)无故未参加学院相关活动者(考勤以研工组记录为准),不能参评;

(三)以宿舍为单位,存在安全隐患被学校检查发现并进行相应处理者或被学院检查发现通报批评三次以上者(包含三次)取消该宿舍全体学生当年评定资格;

(四)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违背学术道德行为者,或在科研工作科研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者,不能参评;

(五)担任研究生干部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六)家庭有如下特殊情况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本人或家庭人员患重大疾病;孤儿或单亲;家庭遭受自然灾害;家庭遭受其他重大变故者等;

(七)资助的学生,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受资助资格,并保留追回助学金的权力,同时将结果通报校友:

1.受到国家法律、学校纪律处分;

2.生活不节俭者;

3.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生活状况,弄虚作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4.不愿意参加公益活动和志愿活动者;

5.其它不符合资助宗旨的情况。

(八)受助学生须努力学习,勤俭节约,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协助学院和学校做好感恩励志盛典等活动,并提交个人成长事迹材料(电子版即可)。成长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和个人事迹两部分。个人简介:130字以内,含姓名、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政治面貌、院系、专业、培养层次、入学年份、在校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个人生活近照一张。个人事迹:1500字左右,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简明,文章内容真实感人、格调向上、主题突出、语言流畅。成长事迹材料请于11月29日15:00前发送至hxygz@lzu.edu.cn。 

 

附件2:兰州大学研究生“正大天晴爱心助学金”评定申报表.doc

附件1:兰州大学研究生“中国核动力奖助学金”评定申报表.doc

附件3:“中国核动力奖学金”评定汇总表.xls

附件4:“正大天晴爱心助学金”评定汇总表.xls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