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研究生“金力永磁奖学金”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金力永磁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与奖学金标准
获奖学生从材料与能源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优秀研究生中评选。我院推荐研究生1名, 奖励5000元/人。
二、评定条件
1.思想上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品行优良,作风正派。
2.兰州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3.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本专业前50%。
4.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经历。
5.申请学生上学年要求无挂科记录,有突出特长,英语通过四级、六级的学生优先考虑。
6.同等条件下,有在公开发行的期刊等出版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等的优先考虑。
7.同等条件下,与乙方签约的学生和有在乙方实习经历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申报材料
1. 《“金力永磁奖学金”审批表》(附件1);
2. 个人事迹材料(撰写要求见附件2);
3. 2023年金力永磁奖学金参评情况表(附件3)。
四、评选时间和程序
(一)申请阶段(10月13日-10月15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10月15日上午12:00前提交相关材料,仅需将电子版发送至hxygz@lzu.edu.cn,邮件命名为“姓名+金力永磁”。
(二)评审阶段(10月15日-10月16日)
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定工作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初评学生名单;通知拟获评学生准备纸质版参评材料。
(三)学院评审公示阶段(10月17日-10月19日)
评审结果通过学院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相关材料上报“金力永磁奖学金”委员会审核评审。
五、评定要求
(一)曾获得过社会类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者,同一培养阶段不再重复参评;
(二)无故未参加学院重要活动者(考勤以研工组记录为准),不能参评;
(三)以宿舍为单位,存在安全隐患被学校检查发现并进行相应处理者或被学院检查发现通报批评三次以上者(包含三次)取消该宿舍全体学生当年评定资格;
(四)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违背学术道德行为者,或在科研工作、科研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者,不能参评。
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