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

关于举办2021年春季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7 17:31:42 点击量: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举办2021年春季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党支部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方式     

 本期培训通过兰州大学入党教育培训管理系统(http://fzpx.lzu.edu.cn/user/login)开展集中学习,同时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及交流研讨。

  系统登录用户名为校园卡号,默认密码:88888888。

  三、培训时间

  5月6日—5月20日

  四、培训内容

  本期培训根据参训对象实际分类设计学习内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党章党规,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家安全与形势政策、党性修养提升、优秀党员事迹学习等内容设置课程(具体课程详见学习平台)。培训分理论学习、主题实践、在线考试、个人总结4个环节。

  1.理论学习: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完成不少于24学时的必修课程学习,可自主选学选修课程。

2.主题实践:时间地点待定  

3.在线考试:参训学员在完成课程学时考核要求后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及党的基本知识,考试时间为1小时,合格分数为60 分。

  4.个人总结:参训学员完成培训任务后,培训对象根据理论学习、主题实践和交流研讨等,撰写个人总结,汇报学习成果,提出意见建议,并在入党教育系统提交个人总结,同时提交主题实践照片1-2张。

学习结束,党校为以上4个学习环节均“合格”的学员发放培训结业证书。

、培训要求

1.培训学员及时注册学习平台、按时开展线上学习,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教学研讨,督促学员提交心得、参加结业考试。

2.无故不参加学习、考核不合格的学员将不予补考。

附件:化学化工学院发展对象培训班参训学员名单(2021年春).xls


 

                                 化学化工学院党委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