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本次培训包含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社会实践、结业考核等环节,时间安排为:2021年4月17日--25日。
一、集中学习
集中学习培训由联合培训工作组组织完成,分别在榆中校区和城关校区集中培训。
(一)榆中校区(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
时间 | 地点 | 主讲人 | 主题 | 内容 | 课时 |
第一讲 14:30-16:00 | 闻欣堂 | 王彦涛 |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时代新人 | 五中全会精神、 “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解读;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义务和权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和要求;弘扬兰大精神,做时代新人 | 2 |
第二讲 16:10-17:40 | 闻欣堂 | 张哲 | 认真学习党章,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党的指导思想、性质、纲领、宗旨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 | 2 |
第三讲 18:40-21:00 | 闻欣堂 | 刘继华 | 深入学习党史(四史),坚定信念跟党走 | 要点:中国共产党百年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坚定信念跟党走,在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实现人生理想。 | 2+1 |
(二)城关校区(2021年4月24日,星期六)
时间 | 地点 | 主讲人 | 主题 | 内容 | 课时 |
第一讲 8:30-10:50 | 大活中心大礼堂 | 刘继华 | 深入学习党史(四史),坚定信念跟党走 | 要点:中国共产党百年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坚定信念跟党走,在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实现人生理想。 | 2+1 |
第二讲 11:00-12:30 | 大活中心大礼堂 | 张哲 | 认真学习党章,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党的指导思想、性质、纲领、宗旨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 | 2 |
第三讲 14:00-16:00 | 大活中心大礼堂 | 蒋海蛟 |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时代新人 | 五中全会精神、 “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解读;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义务和权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和要求;弘扬兰大精神,做时代新人 | 2 |
二、研讨交流
研讨主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结合2035远景目标,应该如何做到科教兴国”
城关校区(研究生):4月24日16:30-18:30 旧化学楼1001
榆中校区(本科生):4月24日15:00-17:30
第一组天山堂A103,第二组天山堂A105
三、社会实践
城关校区(研究生): 4月25日15:00-17:00 参观八路军驻兰州办事处纪念馆(须携带身份证和口罩)。
榆中校区(本科生) :4月24日10:00-12:00 兰州大学博物馆
四、结业考核
考核题目:我向党汇报
写作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表达自己对党的认识、培训学习收获、进步、未来打算等,文体不限,1000左右,用标准稿纸工整书写。
五、提交材料
4月28日18:00前提交上课笔记和《我向党汇报》交到各组负责人处,负责人将本组同学的材料本部校区交到院办资料楼304,榆中校区交到行政楼245。
六、培训要求
1.学员须严格要求自己,服从管理,认真学习;遵守课堂纪律,维护公共秩序;认真听讲,做好学习笔记;不迟到、不早退;爱护教室公共财物。
2.学员提前准备,根据学习内容,撰写学习心得、迎接结业考核等。
3.学员须严格遵守考勤纪律,履行正式请假手续并提交书面假条。各组长做好考勤。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学员资格(除工作中特殊情况外):无故旷课一次及以上;请假两次及以上;学习期间受到各类纪律处分。
5.无故不参加学习、考核不合格的学员将不予补考。
化学化工学院党委
2021年4月17日